外企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怎么處理?
答:根據財會[2002]第5號《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 發《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9〕171號) 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接受捐贈稅務處理的通知"(國稅發〔1999〕195號),現對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后的有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應區別情況處理:
(一)如果采購的國產設備尚未交付使用,則應沖減設備的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二)如果采購的國產設備已交付使用,則應相應調整設備的帳面 原價和已提的折舊,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同時,沖減多提的折 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如果采購的國產 設備已交付使用,但稅務機關跨年度退還的增值稅,則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的折舊,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 計折舊"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本規定發布前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款,未按本辦法處理的,應按本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追溯調整.
外資企業采購什么樣的國產設備可以退稅?
《外商投資項目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國稅發[2006]111號)規定: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外商投資項目所采購的國產設備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國產設備,凡屬于《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不實行退稅政策.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中的工程項目,若外商投資企業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其他企業承建,外商投資企業可與承建企業簽訂委托購買國產設備協議,其委托由承建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申請辦理退稅.
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采購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設備,包括按照購貨合同隨設備購進的配套件、備件等. 只有符合上述規定的設備,才能享受增值稅的退稅優惠.
外企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怎么處理?具體的內容在 《外商投資項目采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中都為大家規定的很詳細了,只需要按照相關法律套用政策就可以了,更多的關于外企退稅的問題還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