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水電費可以算在前期工程費用嗎

2020-03-06 10: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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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一個建筑工地開工前會有一些工程需要水電,那臨時水電費可以算在前期工程費用嗎?我們單位在項目動工前,拉入一條臨時電,并向供電局繳納臨電電費,項目工期一年。項目開工期間,隔壁工地在我單位工地拉了一條線,并安裝電表,臨時水電費要怎么算。

臨時水電費可以算在前期工程費用嗎

如果在合同價款和結算金額中有計算電費(可以是單項的按實際表計的電費,也可以是消耗量定額中含有的電費),那么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電費應當由施工方繳納,如果該電費實際由建設單位繳納的,應當在工程款中扣除。

如果在合同價款和結算金額中沒有計算電費,那么應當由建設單位向電力部門繳納電費。

你說的隔壁工地,我沒有明白這個工地和你單位有何關系。如果這個工地的建設單位是你單位,那么就按上述原則處理。如果完全沒有關系,那么顯而易見應當由實際用電單位支付這部分費用。如果直接索要不成功,那么建議查清當初是誰批準外單位拉線接電,但是有無用電協議。

另外,按照供電部門通常的合同約定,用電單位無權向其他人轉售電力,所以如果隔壁工地并不是你單位項目的話,有違反用電合同的嫌疑,有可能遭到供電部門追責。

臨時水電費可以算在前期工程費用嗎

在建工程的水電費如何核算?

基建工程中,施工方(乙方)往往會直接使用建設方(甲方)的水電,從而會產生一個關于水電費的結算問題。

比如,某基建工程總造價1,000萬元,其中使用了甲方的水費5萬元、電費45萬元。結算工程款時,甲方實際只支付950萬元。那么,這個水電該如何核算?如何納稅?(雙方都是一般納稅人)

此時有兩種方式處理:甲供水電、乙供水電。

一、甲供水電。

即水電由甲方自供,甲方直接計入在建工程,乙方的承包款中,不含此部分金額。所以,乙方收款950萬元,開票950萬元。

甲方的會計處理為,發生水電時,直接計入在建工程,不再與乙方產生結算關系。水4.9萬,電38.5萬,進項6.6萬,當期抵扣60%

在建工程            43.4

應交稅費-應交增(進項)4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   2.6

銀行存款            50

與乙方結算時,累計金額為950萬,其中進項94.1萬。累計分錄如下:

在建工程              855.9

應交稅費-應交增(進項)56.5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    37.6

銀行存款              950

注意,這種模式下,該工程屬于增值稅上的“甲供工程”,乙方可以選擇簡易計稅,也可以不選擇。

二、乙供水電

此時,甲方構成了向乙方轉售水電。水電作為乙方的成本,乙方雖然收取工程款950萬,但另有50萬元用水電抵頂。需要向甲方開1,00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1,000萬元納稅。

甲方轉售水時,稅率11%,累計價格4.5萬,轉售電時,稅率17%,累計價格38.5萬。業務表現為以水電作價抵頂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       50

其它業務收入           43

應交稅費-應交增(銷項) 7

未來支付950萬元工程款,累計按1,000萬元全額確認在建工程成本,其中造價900.9萬,增值稅99.1萬。累計的會計分錄如下:

在建工程              900.9

應交稅費-應交增(進項)59.5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    39.6

銀行存款             950

預付工程款            50

大家可以計算一下,這兩種方式下,在建工程成本與工程總收入,是有一點點差異的。僅從這一點上講,不考慮管理因素及選擇簡易計稅因素,甲供稅務上對甲方劃算,乙供稅務上對乙方劃算,雙方利益此消彼,可以通過約定水電價格進行調節。

臨時水電費可以算在前期工程費用嗎、在建工程的水電費如何核算等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講完了,如果在合同價款和結算金額中有計算電費,那么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電費應當由施工方繳納,如果該電費實際由建設單位繳納的,應當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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