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

2018-12-08 17:0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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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在實務中是經常可見的,委托加工物資的計稅處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那么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下面會計學堂的小編就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如何處理這個問題進行解讀,詳情如下.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

1、界定標準:

原料和主要材料的提供方--委托方

以下情況不屬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②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③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上述三種情況,不論在會計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受托方應當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2、雙方義務:

委托方:消費稅納稅人.

受托方:增值稅納稅人和消費稅代收代繳義務人(個人除外).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的繳納

(1)納稅環節: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時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受托方是個人的除外).

(2)受托方未按規定代收代繳消費稅的處理

委托方:補繳稅款

已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計稅;

未銷售或不能直接銷售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稅;

受托方:處以應代收代繳消費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

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應按受托方同類應稅消費品的售價計算納稅;沒有同類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1)實行從價定率:應納稅額=(材料成本+加工費)÷(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應納稅額=(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比例稅率+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

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的會計核算怎么做?

答:1、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

關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怎么核算這個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說明,小編就為大家解讀到這里,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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