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多繳所得稅不去退回可以嗎

2020-01-06 15:03 來源:網友分享
5529
企業在年終進行匯算清繳的時候如果有多交的所得稅的部分,根據規定,是可以進行退回的.那么不去退回可以嗎?不去退回可以嗎?其實也是可以的,如果不退回,將其用于抵扣下一期的所得稅就可以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以供參考.

匯算清繳多繳所得稅不去退回可以嗎

可以.將其用于抵扣日后的所得稅.

匯算清繳后,企業全年的應納企業所得稅金額少于預繳的稅額,可以向稅局申請退回多交的企業所得稅.

企業發現多繳稅款后,可以攜帶填寫《退抵稅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蓋公章)、預繳稅款的完稅證明復印件、應繳稅款,實繳稅款的情況說明資料、銀行開戶許可證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直接到辦稅大廳申請退稅.一般30個工作日內,多繳的稅金就可退還到企業賬戶.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2009年4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稅發〔2009〕79號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8條,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新修訂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3〕1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新修訂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3〕13號)予以廢止.

匯算清繳多繳所得稅不去退回可以嗎

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是什么?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從審計報告的定義上可以看出,審計報告主要工作是對管理層提供的財務報表反映的鑒證對象信息,即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進行的結構化表述.

企業需要在年度終了5個月之內進行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適合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要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有的企業比如外資企業在中國的代表處除填寫納稅申報表之外,需要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同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

匯算清繳多繳所得稅不去退回可以嗎?針對這個問題,會計學堂的老師進行了詳細的回答,并闡述了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的問題.看完文章,你是否有所體會呢?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點擊答疑窗口進行咨詢.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