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盈余的資本成本是指企業在實施資本結構調整時,會有一定的現金成本——來自原本將現金分配給股東及其他債權人的現金成本。這種現金成本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管理費,包括投資者費用、介紹費以及訴訟費用等;另一部分是承擔風險報酬,通常是企業發行股票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時,由投資者以或者其他債權人支付給企業的利息或者股息等。
保留盈余的資本成本必須在資本結構調整中考慮,以便使整個結構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資本成本,實現最小的價格回報。當前關于保留盈余的資本成本的研究大多聚焦于理論層面。根據《財務管理原理》(Basu, 1997)的研究,企業在估算資本結構的調整成本時,要考慮到市場上的利率水平,以及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
拓展知識:相比于現金流成本,保留盈余的資本成本也被認為是資本結構調整的另一個要素。研究發現,企業要調整資本結構時,最好先調整現金流成本,然后再考慮保留盈余的資本成本。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的財務狀況不穩定,可能會出現企業無法獲得足夠的現金,從而把危機帶入現金流成本分析中,這對企業估算資本結構調整成本也會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