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退款需要開紅字嗎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
因退貨導致開紅字發票應怎樣辦理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填寫事宜
按照現行有關規定,企業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取得國稅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具體由購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還是由銷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應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是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或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且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并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
二是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三是銷售方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索賠退款需要開紅字嗎?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分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這兩種情況給大家做出了具體分析,本文就為大家講述到此,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網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