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存根聯須保存多長時間?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才可銷毀。
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遺失了定額發票存根聯需要登報嗎?
問:遺失了定額發票存根聯,要登報嗎?如果要的話,登報后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發票丟失手續,稅務部門要罰款嗎,罰款怎樣計算?
答: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丟失發票屬于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有此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發票存根聯須保存多長時間?上文介紹了這個需要如何處理,必須要隔5年之后經過稅局查驗才能銷毀,沒有按照規定辦事的,會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更多關于財稅內容的問題,歡迎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