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違章罰款取得的票據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呢?
答:小編認為,停車違章罰款取得的票據是不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綜上所述,企業車輛違章交納的罰款屬于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符合上列條款第四條,所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同時,車輛違章罰款賬務處理,可以這樣做:
借:營業外支出——罰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關于停車違章罰款取得的票據是不可以計入稅前扣除的,這下您應該非常清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也可以每天關注本網站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