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給個人的發票可以開專票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開給個人。
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開具給個人。增值稅普通發票針對的一般就是沒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和個人等。但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
開票時,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稅發票必須要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個人能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國稅發[2004]15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是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
而第五條說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這其實就已經確定了其他個人不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總體原則。
但是,營改增后,下面三種情況,個人也可以代開專票,我們來看看。
稅總函[2016]14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委托地稅局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第二條第(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于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后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其他個人轉讓、出租不動產,如果購買方或者承租方不是其他個人的,這個時候可以到地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三條: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后,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七條規定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種情況個人符合條件可以去代開專票
其他個人轉讓、出租不動產,如果購買方不是其他個人的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保險企業、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收取傭金費用可以由支付方企業到稅務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專用發票。其他情況均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當然,你代開了專票就不能享受免稅政策,比如這個政策,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企業開給個人的發票可以開專票嗎的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公司購貨,卻以公司法人個人的名義支付貨款,屬于物與款不一致的情況,與實際業務不相符,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于這種情況,貴單位不允許給對方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如果開具了,則屬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況,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