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如何扣除

2019-12-12 15: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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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如何扣除,月中入職新公司的個稅扣除辦法有累計預扣法,這個方法的要先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更多詳情請看下文介紹,希望大家喜歡.

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如何扣除

答:案例

2019年3月份公司技術部 新招聘了一名IT小張,小張3月1日正式入職開始工作.新入職的小張在新單位與工資相關的信息如下:

1.稅險前工資總額為18000元.

2.每月社會保險個人承擔總金額為 1893元.

3.每月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總金額為 2160元.

4.每月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10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總計3000元.

2019年1-2月份,小張在另外一家公司任職,原單位給小張申報了個稅,原單位給小張申報個稅相關的信息如下:

1.稅險前工資總額為12000元.

2.每月社會保險專項扣除1263元.

3.每月住房公積金專項扣除1440元.

4.每月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老人2000元、住房貸款1000元,每月專項附加扣除總計3000元.

5.原單位2019年1月份給小張預扣預繳個稅金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預扣率-速算扣除數=(12000-1263-1440-5000-3000)*3%=1297*3%=38.91元.

6.原單位2019年1月份給小張預扣預繳個稅金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12000*2-1263*2-1440*2-5000*2-3000*2)*3%-38.91=2594*3%-38.91=77.82-38.91=38.91元.

那么在2019年3月份,新入職單位在給小張計算個稅時,應該怎么計算呢?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六條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一定要注意,累計收入是在本單位累計的,累計專項扣除也是在本單位累計的,累計專項附加扣除也是在本單位累計的.

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如何扣除

新入職員工如何算個稅?

2019年個稅算法大變,工資計算更加復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止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新個稅簡單來講就是,薪資待遇在5000元以下,就不用交稅;但是薪資超過5000元以上,就會產生稅,比如小明每月工資收入10000元,社保扣除1000元,專項附加費扣除1500元,計算他該交個人所得稅多少?可以采用累計預扣的方法: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如下所示:

第一個月(10000-5000-1000-1500)*3%=75元

第二個月(10000*2-5000*2-1000*2-1500*2)*3%-75=75元

第三個月(10000*3-5000*3-1000*3-1500*3)*3%-75-75=75元

代扣代繳法:

第一個月(10000-5000-1000-1500)*10%-75=175

第二個月、第三個月同上

針對新入職員工,把該員工在公司的應發數作為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依據,按照新的稅法計算并扣除,其實公司主要是擔心兩點:一是職工有沒有在其他公司同時領工資;二是個人的個稅扣除信息是否真實;其實只要你書面告知該個人相關事項,然后讓員工簽字,就可以把公司責任降到最低.

所以,按時繳稅是每個人應盡的責任,否則會對自身造成嚴重的后果.

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如何扣除的內容,會計學堂小編就介紹到這,月中入職新公司個稅計算扣除的方法你都會了嗎?本文還介紹了新入職員工如何算個稅的內容,這些都是以后工作中經常要用到的知識,希望大家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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