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怎么填?
年所得額,就是你全年的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就是允許你扣除多少費用
應納稅額,計算一下,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編制原理
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新申報表")采用的是以間接法為基礎的表樣設計,包括利潤總額的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和應納稅額的計算三部分.在編制時,以利潤表為起點,將會計利潤按稅法規定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進而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具體步驟是:
1.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額+境外應稅所得彌補境內虧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納稅所得額;
2.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應納所得稅額;
3.應納所得稅額-減免所得稅額-抵免所得稅額=應納稅額;
4.應納稅額+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實際應納所得稅額;
5.實際應納所得稅額-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
從編制原理上看,新申報表思路更清晰,更容易被理解.納稅人在填報時,按照上述思路就不容易出錯.
主表填報時應注意的問題
會計利潤的填報報表的1行~13行為會計利潤的計算,這部分內容和新企業會計準則利潤表內容是一致的.實行新會計準則的企業,其數據直接取自利潤表.而實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等會計制度的企業,其利潤表項目與新申報表可能不一致,不一致的部分應當按照新申報表的要求,對利潤表上的項目進行調整后填報.例如,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的填報
報表的14行~25行為應納稅所得額的填報,應注意以下變化:
(1)新申報表將不征稅收入、免稅、減計收入、免稅項目所得、加計扣除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稅收優惠項目直接列入納稅調減項目.原申報表則將免稅所得列入納稅調整后所得彌補虧損后減除,將減免所得稅額列入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額后減除.也就是說,如果企業彌補虧損后沒有所得額的話,將不再計算減除,不能擴大年度虧損額.新申報表將這些項目直接計入納稅調減項目,在納稅調整后所得之前扣除,這樣無論企業是否有利潤和所得,這些項目都可以在當年作為稅前扣除,直接減少所得額或擴大當年度虧損.
(2)新申報表中境外所得可以彌補境內虧損.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所得計征所得稅暫行辦法〉(修訂)的通知》(財稅[1997]116號)的規定,納稅人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盈利可以彌補境內營業機構的虧損.即當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為負數時,該行填報企業境外應稅所得用于彌補境內虧損的部分,最大不得超過企業當年的全部境外應稅所得;為正數時,如以前年度無虧損額,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虧損額,取應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額的最大值,最大不得超過企業當年的全部境外應稅所得.新申報表在主表計算"納稅調整后所得"之前有一欄"加:境外應稅所得彌補境內虧損".而原企業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企業境外業務之間的盈虧可以互相彌補,但企業境內外之間的盈虧不得相互彌補.因此,原申報表上是沒有這一項的.
(3)納稅調整項目注意兩方面變化:一是免稅投資收益僅指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所得,并不包括轉讓股權或出售股票的所得;二是新申報表增加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調整項目,實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特別關注.
應納稅額的填報這部分主表新增了分支機構預繳所得稅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以下稱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則必須按規定在所在地預繳所得稅.因此,總機構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必須將分支機構預繳稅款視為已預繳稅款予以減除.新申報表反映了這一預繳情況,而原申報表沒有這項內容.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怎么填?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怎么處理的,這個就是全年收入當中有多少是可以扣除的費用,這個計算公司上文也介紹了,大家對照計算公式去計算即可,更多相關財務咨詢,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