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維護稅要計提嗎?城市建設維護稅計提比例
城市建設維護稅的提取比例為7%(所在地為城市)、5%(所在地為縣城、鎮)、1%(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教育費附加的依據與城市建設維護稅相同,1986年開征時計提比例為1%,1990年5月調整為2%,1994年2月7日調整為3%,但是對生產卷煙和煙葉的單位減半征收教育費附加.
一、計算
1、一般納稅人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上繳的增值稅計算提取的.
2、城建稅的計算
應交城建稅=增值稅×城建稅稅率
城建稅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的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二、會計分錄
1、提取時
借:主營業務稅費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稅費及附加
3、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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