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
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
(1)稅率:
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
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
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2)計算公式
應納城建稅稅額=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
(1)稅率 3%
(2)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3%
另外,同時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1)稅率 2%
(2)計算公式
應納地方教育附加費=營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
問:該公司在向地方稅務局申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時,以什么為計稅依據?
答:該公司申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6]84號文《關于出口貨物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以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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