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單位是總包單位,與乙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乙單位向甲單位開具發票,并委托甲單位將工程款支付給丙單位。這種委托付款情形下,乙方開給甲方的專票上注明的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2017-07-12 17:14 來源:網友分享
3709
甲單位是總包單位,與乙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乙單位向甲單位開具發票,并委托甲單位將工程款支付給丙單位。這種委托付款情形下,乙方開給甲方的專票上注明的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回復:總局明確,納稅人購進貨物、服務,無論是私人賬戶還是對公賬戶支付,只要其購買的貨物、服務符合現行規定,都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都沒有因付款賬戶不同而對進項稅額的抵扣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企業購進貨物或服務,只要其購買的貨物、服務符合抵扣政策的,不論款項如何支付,其進項稅額均可抵扣。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