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區別?
答: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區別 1、主體不同: 出讓主體是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轉讓主體是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2、行為性質不同: 根據物權理論,出讓,他物權設定;轉讓:他物權轉移。 3、轉移條件與程序不同: 出讓條件無限制,簽訂出讓合同,繳出讓金,即可辦證;轉讓條件有限制,轉讓須經申請、審批或補辦出讓手續,繳納稅費,方可登記過戶。 4、交易市場不同: 出讓是一級市場,即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壟斷。轉讓是二級市場,即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由轉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區別?
答: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出讓人(原權利人)將自身的土地使用權,即土地所有權行使權,完全轉讓給受讓人(新權利人);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出讓人(原權利人)出讓部分或全部的土地使用權,即土地所有權行使權,轉讓給受讓人(新權利人)。總的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是完全轉讓,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部分轉讓。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出讓和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么來?
答: 你好,出讓是土地的一級轉讓,是從國家取得的,轉讓是土地的二級轉讓,是從轉讓方取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