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目前是否還是適用的,詳細的應如何記賬,是當月扣除還是年底扣除,還是隔月扣除招待費用的計提
潔麗
于2016-07-26 10:40 發布 ??2364次瀏覽
- 送心意
李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16-07-26 11:21
老師課程里面說的比如辦公費的費用報銷最多延遲兩個月是指地稅局還是國稅局,還是每個月都需要去地稅服務大廳?這個我不清楚是指什么時候哪個稅務機關來查稅,又是查什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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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的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候從稅法說的扣除限額
2016-07-26 10:41:30

你好對的,需要全額納稅調整交所得稅。
2024-01-05 11:22:0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舉例:某企業2008年度取得商品銷售收入3000萬元,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30萬元。其企業所得稅前可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15萬元。 1、發生額的60% 30萬元×60% = 18萬元 2、可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限額 3000萬元×5‰ = 15萬元 3、企業所得稅前可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15萬元 4、年度所得稅清算時,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15萬元。計算公式:(30萬元-15萬元)= 15萬元
2015-11-03 15:48:38

你好是的 需要報個稅的
2020-01-09 10:40:04

你好,業務招待費的稅收金額是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和發生額的60%雙線從低,和是否虧損無關系。
2020-05-18 1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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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解答
2016-07-26 10:41
李老師 解答
2016-07-2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