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待認證會計分錄怎么寫?
不動產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假設購入某不動產1000,進項稅額為110,分錄如下:
第一年:
借:固定資產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6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
貸:銀行存款 1110
第二年: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44
待認證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其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經稅務機關認證后,根據有關“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專欄及“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先轉入“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轉出時,記入“進項稅額轉出”,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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