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復核人忘記填了發票能用嗎
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十二條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帳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根據上述規定,發票管理制度上并未明確要求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列明開票人、復核、收款人名稱,但建議企業從完善內部管理,避免稅收風險角度,如實填寫開票人員、復核、收款人姓名.
發票抵扣聯上蓋了兩個章會不會影響抵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上蓋了一個章不清晰,建議作廢重開.不管是否合理,但是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來說,嚴一點是不會有錯的.
填開發票前,必須對所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缺聯少頁、重號少號,字跡模糊不清、錯裝混釘等印刷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所領用的發票,并將其及時送回財務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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