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銀行透支計提壞賬準備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什么
《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5號文件)規定,金融企業符合壞賬條件的銀行卡透支款項,準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那么,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哪些證明資產損失材料呢?應該有四類:
一、持卡人和擔保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蹤或者死亡(自然人),以其資產或遺產清償后,未能還清的款項,應提交死亡或失蹤證明和資產或遺產清償證明;
二、持卡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法人),資產經法定清償后,未能還清的款項,應提交法院破產證明和資產清償證明;
三、持卡人和擔保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資不抵債(法人),經有關部門批準關閉,被縣一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以其資產清償后,仍未能還清的款項,應提交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持卡人關閉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持卡人營業執照的證明;
四、經訴訟或仲裁并經強制執行程序后,仍無法收回的款項,應提交訴訟判決書或仲裁書和強制執行證明。
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
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壞賬核算
壞賬準備是企業對預計可能無法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應收預付款項所提取的壞賬準備金。
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根據歷史經驗,債務單位財務情況及相關信息,合理估計,提出目錄和提取比例經企業董事會批準執行。
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貸:壞賬準備
發生壞賬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xx單位
壞賬計提多了沖回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轉銷的壞賬又回收
借:應收賬款---xx單位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xx單位。
金融企業銀行透支計提壞賬準備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什么證明材料?看完上文,相信大家已經知道金融企業銀行透支計提壞賬準備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供證明材料,希望大家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好好利用上面的知識。如果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歡迎大家到會計學堂官網,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