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單位受理匯票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收款單位出納員受理銀行匯票時,應該認真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收款人或背書人是否確為本單位;
(2)銀行匯票是否在付款期內,日期、金額等填寫是否正確無誤;
(3)印章是否清晰,壓數機壓印的金額是否清晰;
(4)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是否齊全、相符;
(5)匯款人或背書人的證明或證件無誤,背書人證件上的姓名與其背書相符。
審查無誤后,在匯款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并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準確、清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實際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如果填錯,應用紅線劃去全數,在上方重填正確數字并加蓋本單位印章,但只限更改一次)。銀行匯票的多余金額由簽發銀行退交匯款人。全額解付的銀行匯票,應在“多余金額”欄寫上“0”符號。
銀行匯票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匯款單位財務部門收到簽發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聯”和“解訖通知聯”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銀行匯票委托書”第一聯存根聯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貸:銀行存款
如果匯款單位用現金辦理銀行匯票,則財務部門在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匯票委托書”第一聯存根聯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現金——銀行匯票
貸:現金
填寫完結算金額和多余金額后,收款人或被背書人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兌付銀行,缺少任何一聯均無效,銀行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