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支持無款支付嗎?
答:支持的。
付款人在付款期滿日營業終了前,如無足夠資金支付全部款項,即為無款支付,銀行應于次日上午開始營業時,通知付款人將有關單證(單證已作賬務處理的,付款人可以填制“應付款項證明單”(見下表))在兩天內退回開戶銀行。銀行將有關結算憑證連同單證或應付款項證明單退回收款人開戶銀行轉交收款人。
付款單位在付款期滿日營業終了之前,其銀行賬戶內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項或無款支付時,銀行于次日上午開始營業時填制一式四聯的無款支付通知書。
付款單位必須于銀行發出通知的次日起2日內(到期日通例假日順延,郵寄的加郵程)將委托收款憑證第五聯及所附的有關單證全部退還開戶銀行。如果付款單位已將有關單證作賬務處理或部分付款的,應填制“應付款項證明單”送交開戶銀行。
付款單位出納員應認真逐項填制收款人名稱、付款人名稱、單證名稱、單證編號、單證日期、單證內容等項目內容,并在“單證未退回原因”欄內注明單證未退回的具體原因,如單證已作賬務處理、已經部分付款等,同時在“我單位應付款項”欄大寫應付給收款單位的款項金額,如確實無款支付則應付金額等于委托收款金額,如已部分付款則應付金額等于委托收款金額減去已付款項金額之余額,并在付款人蓋章處加蓋本單位公章。
銀行審查無誤后,將委托收款憑證連同有關單證或“應付款項證明單”退回收款單位開戶銀行轉交給收款單位。如果無款支付而所購貨物已經收到,則付款單位財務部門應編制有關轉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材料采購或商品采購等
貸:應付賬款——××單位
委托收款與托收承付有什么區別?
范圍不同
1、托收款范圍比較廣,比如說扣水電費之類的。
2、辦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必須是國有企業、供銷合作社以及經營管理較好,并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的城鄉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圍較廣,適用于在銀行開立帳戶的各種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結算方式不同
1、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銀行提交委托收款憑證和有關債務證明并辦理委托收款的手續,銀行在接到寄來的委托收款憑證及債務證明,經審查無誤后再向收款人辦理付款的行為,這里付款人的開戶銀行應該經付款人授權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權時應該填寫同城或者異地委托收款授權書,寫明銀行帳號和與收款人的合同號,并且加蓋單位的公章。
2、托收承付,就是發貨后,根據合同,準備好發票、發貨單、托收承付的結算單,交給自己的銀行(托收)。自己的銀行把這些單據交給付款人銀行,付款人銀行通知付款人付款。如果是驗單付款,付款人3天之內沒有拒絕(承付),付款銀行就直接付款了。
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支持無款支付嗎?看完上文的解答之后,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答案也很簡單理解,如果你們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