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方式賣方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1、商品發出且辦妥托收手續,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是什么意思?
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亦稱異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托收承付結算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萬元,新華書店系統每筆的金額起點為1千元。這一規定對原托收承付的金額起點10萬元作了改變。結算款項劃回可用郵寄或電報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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