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稅金和未交增值稅的區別
已交稅金的全稱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他屬于三級科目,核算企業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額.
未交增值稅的全稱為: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他屬于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當月繳納上月增值稅,是由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月末轉入到此科目.
1.何時用已交稅金?我給大家舉個例子
某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當月領購發票25份,18日將25份發票全部開具,到稅務機關再次領購,按已開具的25組發票預繳稅款6萬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6
貸:銀行存款 6
2.何時用未交增值稅?
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繳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次月繳納上月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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