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需要報哪些稅?
除會費外,社會團體的收費還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捐贈收入等.
社會團體,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并取得《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的非營利法人.會費,是指社會團體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許可的范圍內,依照社團章程的規定,收取的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會費.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繳納增值稅."
一般來說社會團體不需要繳稅,但也不是絕對的.具體要看什么收入.
在我國,一般來說,作為一個組織,可能需要繳納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契稅、企業所得稅等幾種.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新稅法本身對此沒有明確界定,是否符合免稅條件,主要看國務院及國務院財稅部門的規定.
按照新稅法出臺之前(現在應仍為有效)的規定,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政府資助,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社會各界的捐贈,都免征企業所的稅.
另外,如果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個人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單位負有代扣代繳義務.
會費和捐贈收入,屬于社團的主要收入來源,其資金性質為社團集體資產,應按照省級財政、民政部門的規定,使
用專門的票據收取(不能使用白條、自制收據以及稅務發票).
社會團體需要報哪些稅?具體要看費用的性質,是經營性的費用就需要繳納,具體請看上文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