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稀釋每股收益又稱“沖淡每股收益”,是新會計準則所引入的一個全新概念,用來評價“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影響, 以避免該指標虛增可能帶來的信息誤導。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每股收益=“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在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上市公司只需要考慮當期實際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應的時間權數,按照“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確定即可。
例如:上市公司有1億股,去年凈利潤1000萬。每股收益0.1元。今年分紅方案為:10送10,就會增加股數,變為2億股,每股收益就變為0.05元了,這就叫稀釋每股收益。
那么為什么要計算稀釋每股收益?其意義在于讓報表使用者了解到潛在普通股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該潛在普通股現在是具有稀釋性的,但是將來轉換為股票時就會實實在在的影響企業的股票數量,從而影響企業的每股收益,因此我們需要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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