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行政法規有什么
屬于會計行政法規的主要包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總會計師條例》。這兩部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并發布,是規范會計行為、明確會計責任的重要依據,效力層級僅次于《會計法》等法律。以下從法規內容、制定主體及適用范圍等方面展開說明:
一、《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該條例于2000年由國務院頒布,主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對外提供等環節作出具體規定。其核心內容包括:
報告編制要求:明確企業需按照會計制度真實、完整地編制報告,不得虛構交易或隱瞞重要信息;
法律責任劃分:規定企業負責人對報告的真實性負首要責任,會計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審計要求:要求財務會計報告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提升報告公信力。
二、《總會計師條例》
國務院1990年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重點規范總會計師的職責與任職條件,具體涉及:
崗位設置:國有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置;
職權范圍: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會計核算、監督財務收支、參與經營決策等;
任職資格:需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
會計行政法規是什么?
會計行政法規指的是由國務院制定并發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并經國務院批準發布,為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行政法規的制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其權威性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包括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
其中,《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主要規定了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編制和對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責任等條文。它是對《會計法》中有關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的細化;《總會計師條例》主要是對單位總會計師的職責、權限、任免、獎懲等一系列的規定。
會計行政法規有什么?整體上來說,小編老師在上文中羅列了兩部會計行政的法規,這兩個法規在小編老師看來是每一位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要掌握的;因為每一位會計人員在日常的財務工作中都是需要參考著這兩部法規來規范自身的行為,財務的工作要求人員的能力和專業都是非常高的,如果大家還想深入的了解這兩部法規知識,那么都是可以來這里報名學習或者自行搜索相關的財務知識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