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月不超過10萬如何納稅
1.增值稅
按月申報納稅的,月銷售額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申報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照《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為計稅依據,小規模納稅人月度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增值稅是免征的,那么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就是0,同樣不需要繳納.
3.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國務院令2005年第448號)第三條規定,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因此,月度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費附加不需要繳納.
4.水利建設基金?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三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的繳納義務人."
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能否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一條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不能免征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月不超過10萬如何納稅?一般納稅人的應納稅額與稅項,與月銷售額其實沒有直接的關系,即使沒有超過10萬也是如此,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按正常核算繳納.大家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