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工資總額應發還是實發?
答:都是應發工資的。實發工資,或許會因為遲到扣掉一部分。同時,殘保金中填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是填寫總金額和總人數。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決定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等政策。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通知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關規定,對公布取消、調整或減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當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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