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用于轉增資本,雖然只是股東權益的結構發生變化,但稅務上,要作為利潤分配和增資兩項業務處理,企業在辦理轉增資本時,需要判斷股東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屬于利潤分配行為 企業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按照持股比例,轉入“實收資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資明細賬,相應增加了各所有者對企業的投資。因此,該種行為實質上是盈余公積作為利潤分配給股東,股東將分配的利潤增加注冊資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 〕333 號)解釋:“公司將 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 ,實際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因此,企業將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用于轉增資本,股東需要視同利潤分配,判斷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資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不繳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四條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基于此規定,公司以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投資企業不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或免稅收入處理,因此,對投資雙方而言不存在企業所得稅繳納及扣繳問題。
三、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法人股東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判斷
1、 居民企業股東符合條件免征企業所得稅 將從稅后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用于轉增資本,居民企業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2、 非居民企業股東需要根據利潤所屬期判斷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 1 ) 2007 年以前實現的盈余公積用于轉增資本 根據財稅 [2008]1 號文規定,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 2008 年以后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征企業所得稅;2008 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轉增的是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實現的未分配利潤形成的盈余公積,非居民企業股東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 2 ) 2008 年以后實現的盈余公積用于轉增資本
免稅的情況: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且該股息所得與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應作為機構、場所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征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實際聯系,是指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擁有據以取得所得的股權、債權,以及擁有、管理、控制據以取得所得的財產等。
征稅的情況: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10% ,如果非居民企業股東所在國家或地區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或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規定的稅率低于 10% ,可以申請享受協定優惠稅率。
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稅函[2010]79號文的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股票)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方也不得增加該項投資的計稅成本.這里明確規定,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股本)是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原因是股權(股票)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在會計上已列為投資方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因此才會有不確認為股息紅利所得和不增加計稅成本的規定.實際上,即使規定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股本)視為股息分配,那也不會產生納稅義務,因為此種情況下也屬于免稅收入。
但對于個人股東來說,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股本)的稅收政策就比較復雜了,根據規定股票溢價發行形成的資本公積轉贈股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除此之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分期交納.個人股東取得上市公司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以資本公積轉增的股本,按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執行。
實際上,個人投資者溢價增資或溢價收購形成的資本公積與法人股東的性質相似,都已計入投資者的投資成本,即使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股本)也不會改變原股權的計稅基礎,最終國家的稅收是不會減少和流失的,因此才有"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的規定,也就是說交了所得稅后就可以增加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個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在目前政策中的實質差別只是納稅時點不同而已。
學計學堂小編提示:上市公司以資本公積中的資本溢價轉增股本,對投資者而言包括企業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均不用繳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