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你要問的是確認計量,確認的話是初始確認,計量的話分為后續計量和處置計量。先來說說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吧,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的確認有三個條件,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1、做出出售決議;
2、與第三方簽訂不可撤銷的出售協議;
3、出售將在一年內完成。
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后,表明該項資產已經為持有待售資產,現在該做的就是:
首先要調整他的殘值,使其殘值與該資產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一致。但不能高于該資產原始的賬面價值。
其次比較資產在確認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點上的賬面價值與調整后的殘值,如果小于的話,不做處理,大于的話將其差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說白了其實就是按照確認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點上的賬面價值與調整后的殘值熟低來計量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
切記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在持有期間不計提折舊。
等到真真出售時再按照固定資產清理來處理即可。持有待售不轉入“固定資產清理”,還是繼續留在“固定資產”。因為持有待售并未出售,因此不用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其他非流動資產,確認時按照固定資產一般的計量原則就可以了啊。沒有什么特殊的規定啊。
固定資產被確認為持有待售后要不要計提折舊?
在持有待售不轉入“固定資產清理”,還是繼續留在“固定資產”。因為持有待售并未出售,因此不用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企業將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一般要做如下步驟:
①確定該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
②調整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
如果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大于原賬面價值的話,則預計凈殘值只能調整至等于其原賬面價值;(注意,調整預計凈殘值,不需要做會計分錄。)
舉例:假定某固定資產被劃歸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60萬元,公允價值為75萬元,相關費用為5萬元,這種情況下,應將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調整至等于其賬面價值60,備查登記即可,不需做會計分錄。
如果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小于賬面價值的話,則應該將預計凈殘值調整至等于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而對于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小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計提減值損失。計提完減值損失后,預計凈殘值也等于其賬面價值。
舉例:假定某固定資產被劃歸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為85萬元,公允價值為75萬元,相關費用為5萬元,這種情況下,應將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調整至等于其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70(75-5),同時計提減值準備15(85-70),調整后,賬面價值變為70。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固定資產一旦被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做了相關處理后,其賬面價值會正好等于其預計凈殘值!這就意味著從此刻起,該固定資產未來的折舊總額就變為零,這就是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從劃歸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計提折舊的原因。
整體上來說,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也是需要考慮到一定條件的,對于后續的計量你可以參考下正文的內容,為此,本文的內容就講解到這里了;如果你對此感興趣的話,小編建議你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