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如何審計
一是從收入范圍、種類入手,審查非稅收入項目的合規性。非稅收入是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其范圍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特許經營收入、中央銀行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稅收入。因此,審計時要從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和收入的種類入手,審查各項非稅收入項目設立的合規性,并從以下幾方面著眼。一是審查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設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或者省以上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二是審查政府性基金的設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三是審查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設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部門、省政府的規定;四是審查彩票公益金的設定是否符合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彩票資金分配比例;五是審查罰沒收入的設定是否符合《行政處罰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六是審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是否經本級財政部門批準;七是審查其它非稅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或國務院財政部門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從非稅收入政策執行來看,應關注執收單位有無擅自延長或減免非稅項目期限,有無及時停征應征非稅項目,有無隨意設立非稅收入項目或者越權批準及擅自出臺收費項目;有無擅自將非稅收入項目轉為經營性收入項目等行為。特別要關注有無收費項目是經過某個領導批準或許諾出臺、或者收費單位在“紅頭文件”、“領導指示”的保護下,存在不合理收費情況。
二是從收入管理形式、征收方式入手、檢查收入征管的合規性。從傳統的非稅收入管理模式來看,非稅收入的管理形式有:納入預算內管理、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批準留用管理等。依征收方式而言,有由財政部門直接征收和委托執收執罰單位分散征收形式。分清管理形式、征收方式,可以有效審查執收單位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職責征收各項非稅收入。首先,審查財政部門是否存在為了調動執收單位的征收積極性,采取收支掛鉤的“收支兩條線”管理方式,對非稅收入按一定比例統籌,其余部分仍撥給執收單位,基本維持“誰收誰用”的分配格局。其次,審查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征收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其征收標準是否統一、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擅自批準減免非稅收入,采取抵扣或降低收費標準的辦法減少非稅收入;有無未按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對已經取消的行政收費項目仍在收費;是否存在利益驅使,為爭取到更多的“可支配”經費,隨意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性收費,或違規設置非稅收入過渡戶截留、滯留非稅收入情況。第三,審查執收單位在征收過程中是否存在征收行為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等問題。一方面,檢查執收單位是否對屬于本單位征收的非稅收入做到應收盡收,是否存在利用職權縮小征收范圍、降低征收標準、隨意減征、免征、緩征非稅收入或象征性地收取少量“人情費”情況。另一方面,檢查執收單位是否存在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違規多征、提前征收情況。最后,還要關注執收單位是否存在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及時上繳非稅收入,將收入滯留在本部門延期上繳或者不繳入財政專戶,或者將非稅收入轉移下設單位收取,形成挪用、坐支及非稅收入流失情況。對于罰沒物資及暫扣款、暫扣物品管理情況,檢查執收單位是否存在罰沒物資和暫扣款物手續不清、隨意處置罰沒款物、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情況。
三是從收費票據管理、使用入手、檢查執收單位收費票據的合規性。非稅收入票據是征收非稅收入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票據種類包括非稅收入通用票據、非稅收入專用票據和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通過收費票據的檢查,從源頭上杜絕亂收費,并確保依法合規的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為此,一方面要關注財政部門是否存在重票據發放,輕票據使用監管,“限量發放、驗舊領新、以票管收”是否流于形式;關注財政部門為減少執收單位手工開票而造成開錯票、作廢票多,核銷作廢票號的工作量大問題,推廣使用電腦開票進展情況。另一方面要關注執收單位票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票管人員更換是否頻繁,票據管理是否責任到人,是否存在票據丟失現象;并審查執收單位使用的票據是否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分次限量進行申領,是否存在轉讓、出借、代開、買賣、擅自銷毀、涂改非稅收入票據;是否存在串用非稅收入票據,將非稅收入票據與其他票據互相替代;非稅收入票據使用完畢,是否按順序清理票據存根、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同時,關注執收執罰部門有沒有在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標準票據之外,使用上級主管部門的自制收據、單位內部往來結算的票據、稅務部門的發票甚至白條收據等作為執收執罰的憑證。最后,通過執收單位開出的收費票據,審查其非稅收入的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收費對象等是否在其《收費許可證》核定的內容之內,有無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擴大或減小范圍的問題。
四是從會計核算、處理入手、檢查非稅收入入賬的合規性。現行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定,對納入預算內管理的非稅收入,部門或單位應在“應繳預算款”科目核算或直接繳入國庫;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部門或單位應在“應繳財政專戶款”科目核算。通過對會計處理的審計,查閱執收單位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征收非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并對欠繳、少繳收入實施催繳;是否按規定記錄、匯總、核對并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非稅收入征繳和編報非稅收入年度收入預算情況。同時,還應關注執收單位是否存在將征收的非稅收入掛在往來科目或直接作為其他收入、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五是從入庫金額入手,審查非稅收入繳納的合規性。非稅收入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確定的收入歸屬和繳庫要求,繳入相應級次國庫。通過審計檢查非稅收入收繳是否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制度,非稅收入是否全部上繳國庫,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坐支或者拖欠問題;是否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收繳、存儲、退付、清算和核算。通過對執收單位實際征收的收入與繳入財政專戶的財務數據、與執收單位建立的業務臺賬相核對,重點審查有無截留、挪用非稅收入或收入“體外循環”的問題,審核是否存在應繳未繳、欠繳、少繳、不及時上繳及擠占挪用、坐支非稅收入而逃避財政專戶管理、私設“小金庫”等違規現象。
財政非稅收入審計應關注的四個重點
一、關注待結算收入
“待結算收入”科目下設“預收款項”、“待分成款項”、“待處理款項”3個二級科目,核算的資金主要有三類,一類是需要清算,“多退少補”的預交資金、或是需要退付的保證金、暫收暫扣款項;二是涉及上下分成、部門之間分成的的非稅收入;三是銀行與非稅對賬尚未完成或其他原因,暫時沒有計入“非稅收入”科目的款項。
審計人員應重點審核以上幾類資金是否及時結算、清退,有無資金在該科目長時間停留,造成資金滯留未作非稅收入的情況。另如果“待處理款項”占當年非稅收入比重較大,則反映出非稅對賬不及時或執收單位開票、繳款人繳款不規范等問題。
二、關注“其他收入”
非稅征收系統中收費類別名稱分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待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其他收入8種。這個“其他收入”的設置便給部分單位留下“鉆空子”的余地,成了一個“筐”,無證收費的、捐贈的、回扣、技術服務費等不好“戴帽子”的都往這個“筐”里裝。
以某年度為例,利用SQL語句對其他收入明細進行分類匯總,涉及75個單位收費122項,金額合計17595.96萬元。審計人員重點審核各收費項目的設立是否經過正規的審批流程,是否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是否有文件依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是否履行物價備案手續,同時抽查部分單位進行延伸。
延伸調查發現,某學校自2011年起將兩名在編不在崗職工的財政代發工資作為學校的其他收入入賬,其中2014年至2015年7月實發工資共計12.38萬元,同時收取雜志社訂購少先隊刊物回扣2.2萬元也作為其他收入入賬。另一單位為了節省20%的非轉經資產占用費,將房租收入一分為二,A地段的房租上繳非稅,B地段房租通過簽訂虛假合同,將15萬元房租收入變換為品種轉讓項目收入通過企業轉入國庫收付中心實有資金戶。同時該單位同樣存在將吃空餉職工財政代發工資作為單位其他收入入賬的問題,2014、2015年合計8.2萬元。
三、關注取消、停收、免收收費項目政策執行情況
作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一部分,國家多次發文取消了幾百余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審計人員按批次整理了2008年至2014年底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費項目明細,內容包括取消的收費項目名稱、取消時間、取消文號等。按收費項目取消的批次編寫SQL語句,查詢以上項目在規定的取消日期之后是否還在繼續征收。審計結果表明有10種應取消的收費沒有及時停征,涉及金額124.35萬元,其中某項費用應于2012年6月7日停止征收,而2014年8月仍在收費。
四、關注非稅征收信息系統
一看收繳系統是否及時更新。收費項目已取消,系統中未及時刪除;收費標準已變化,系統中未調整;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執收單位辦理了許可證,而系統中又未及時添加,這些都屬于征收系統未及時更新維護的表現。如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鄂價工服規[2013]5號)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某市城區基礎設施配套費由50元/平米調整到70元/平米,經核實建委也是按70元/平米征收,而截止到2015年7月,非稅征收系統顯示該項費用的征收標準仍為50元/平米。
二看收款進度情況,主要審核已開票、未作廢票據是否已收款。審計人員對征收系統進行審核,發現大量作廢標志為“正常”(即非作廢票據)、收費類型為“未收款”的記錄,2014年度共有2621條,涉及金額15957.16萬元,有的開票時間追溯到五六年之前。非作廢票據而常年沒有收款,可能是繳款單位沒有持正規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直接進賬,轉款后沒有及時補登,也有可能是票據實際已作廢而操作員沒有點擊“作廢”標記。無論是何種原因都會影響非稅收入執收的進度,也影響了非稅對賬的效率,已責令非稅局及時查找原因。
對于專業人士來說審計不難,而對沒有學過審計知識的人而言,自然不懂得非稅收入如何審計。如果不懂得非稅收入審計的內容又需要繼續去審計的話,現在可以通過會計學堂網進一步的了解關于非稅收入審計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