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如何預交繳企業所得稅?

2019-01-21 11: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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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往往是一種比較大的企業,現在的企業都是需要繳納所得稅的,繳納所得稅的時候采取的是提前預繳,年度或者是季度終了的時候匯算清繳.建筑企業在繳納所得稅的時候也是采取的這個路數.那么建筑企業如何預交繳企業所得稅呢?

建筑企業如何預交繳企業所得稅

答:跨地區建筑業企業所得稅征管,依據國稅函[2010]156號規定處理,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交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跨地區建筑業企業在機構所在地按月/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時,當期所項目所在地預交的企業所得稅可填列在"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欄,做為本期機構所在地納申報表的"應納所得稅額"的抵減項.

每年的匯算清繳時,跨地區預繳的企業所得稅與每月/每季度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合計填列在年度已繳稅額欄次中.

建筑企業如何預交繳企業所得稅?

建筑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1、異地項目預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實際經營收入的0.2%,憑完稅憑證: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實施項目法施工的,項目部應在月末,向所屬總機構或者二級分支機構結轉:

借:內部往來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季度或月度預繳

根據季度或者月度實際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扣減異地項目0.2%預繳稅款之后,核定征收似乎無法扣除):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這一分錄只能由總機構或者二級分支機構編制.

3、年度匯算清繳

根據稅法計算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不扣除已預繳稅款):

借:所得稅費用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如此處理,可以實現年末「應交企業所得稅」貸方發生額與「應交企業所得稅」借方發生額自然沖減,余額即為應補(退)企業所得稅額.

以上詳細講解了建筑企業如何預交繳企業所得稅,也講解了建筑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作為一名建筑企業的會計,一定要明白建筑企業預繳所得稅是需要在年度終了之后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會做到多退少補.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是不太明白,建議你咨詢一下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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