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征收方法與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答: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消費稅的征收方法:有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從價定率和從價定額復合計稅三種。
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賬務處理通過“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1.銷售應稅消費品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應轉入在建工程項目成本。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1)直接銷售: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4.進口應稅消費品
企業進口應稅物資在進口環節應交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
借:材料采購、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