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分別如下:
一、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這些區域的具體范圍征稅房產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稅的征收對象是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等則不包括在內.
二、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
土地使用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征收.這些區域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在上述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均為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綜上所述,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主要依據相關暫行條例確定,具體區域由省級政府劃定.在繳納這兩種稅時,納稅人應明確自身的納稅義務,并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稅款.
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對象是什么?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于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復.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稅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對于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經過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是怎樣的,也介紹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對象是什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具體應如本文所講.城鎮土地稅的征稅對象應該是土地面積,土地使用稅一般來說只在城鎮進行繳納,農村的土地不在征稅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