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后有什么補救措施
發票丟失后,?有多種補救措施可供采取。?
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丟失:?
如果納稅人同時丟失了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以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若納稅人丟失了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或發票聯,?可以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或抵扣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對于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丟失,?受票方可以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通過后,?下載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對于普通發票的丟失:?
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情況下,?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方可代作原始憑證。?
對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丟失,?消費者應向銷售方申請重新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銷售方核對消費者相關信息后,?先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與原藍字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關于登報聲明和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無需進行登報聲明作廢,?只需于發現丟失的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中關于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的內容已失效,?新版稅收征管規范和納稅服務規范已取消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業務事項,?原則上,?稅務機關不再為納稅人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
綜上所述,?發票丟失后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復印件、?重新開具發票、?下載電子發票以及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等。?同時,?根據最新的稅收征管規范和納稅服務規范,?某些傳統的補救措施(?如登報聲明和開具證明單)?已被取消或不再必要。?
增值稅專票和普票的區別是什么?
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主要區別在于聯次、?印制要求、?使用人、?內容以及法律效力。?
聯次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四聯,?包括存根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而普通發票通常有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和記賬聯。?
印制要求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而普通發票則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制。?
使用人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時,?只能經稅務機關批準后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
內容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
法律效力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而普通發票則主要用于記錄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基本信息。?
這些區別體現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在稅務管理中的不同作用和地位,?專用發票主要用于企業間的交易和增值稅的抵扣,?而普通發票則適用于更廣泛的經營活動,?用于基本的收付款憑證。
以上詳細介紹了發票丟失后有什么補救措施,也介紹了增值稅專票和普票的區別是什么。發票丟失的補救措施具體應如本文所講。增值稅專票和普票的區別在于兩次不同、音質要求不同、內容不同、使用人不同、法律效力不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