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以前購置的固定資產需要繳納什么稅費
固定資產處置是每個企業都可能發生的業務,其處置方式多樣:如整體出售、對外投資、對外捐贈、變成廢品出售等.在此過程中,涉及的增值稅即有可能按適用稅率征收,也有可能按簡易辦法征收,甚至免稅.
在2009年1月1日實行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后,最大的變化是固定資產中動產的抵扣范圍擴大到全國.除房屋建筑物、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外,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對于處置固定資產如何繳納增值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12月出臺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該文件第四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在2016年5月1日全部實現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固定資產中的不動產--房屋建筑物也開始繳納增值稅.
因此,企業在處置不同的固定資產和不同時期購進的固定資產時,一定要區分不同情況確認相關固定資產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及是否可以享受減免稅,避免企業多繳或少繳納增值稅,給企業造成損失.
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清理交稅
1.增值稅轉型前試點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及其他地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均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2.增值稅轉型后購置的固定資產
所有地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也不包括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的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等),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3.購進不得抵扣和未抵扣增值稅的固定資產
根據財稅[2009]9號文,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這類資產包括:一般納稅人購進的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屬于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的固定資產(包括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和游艇).
4.購進混合用途的固定資產
根據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如果購進的固定資產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
處置以前購置的固定資產需要繳納什么稅費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講到這里,處置以前的固定資產方式有很多種,一般會涉及到增值稅,增值稅有三種種繳納方式,一種是按稅率繳納,還有一種就是簡易計稅或免職,大家有需要的可以好好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