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條件

2019-09-24 11:4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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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條件?本文內容是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的相關問題,大家應該都知道,稅法規定對納稅人減免"三稅"時,相應也減免了城市維護建設稅.針對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的詳細解釋和介紹,請繼續閱讀如下全部詳情獲取.

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條件

1、對"二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比較簡單,計稅方法基本上與"二稅"一致,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的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為:

應納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適用稅率

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條件

十萬以下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嗎?

十萬以下不會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可以免交教育費附加,但是城建稅不免.

從2016年2月1日起,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或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的兩項附加計入營業外收入.

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相應地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兩項教育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可以減免嗎?

城市維護建設稅原則上不單獨減免稅.但是,針對一些特殊情況,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還是陸續作出了一些特案稅收優惠規定:

一、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對于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但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三、對國家石油儲備基地第一期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予以免征.

四、對新辦的商貿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五、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六、為支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決定撤銷的金融機構及其分設于各地的分支機構,用其財產清償債務時,免征被撤銷金融機構轉讓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除此之外,增值稅免稅、教育費附加也能隨之減免嗎?

會計學堂小編表示,是可以的.

1、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只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按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比照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規定辦理.因此,直接減免的營業稅不用實際繳納,也就不用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增值稅免稅,那么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隨之也減免.

以上就是關于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條件等相關問題及內容介紹,通過上述內容相信大家都已經明白,十萬以下是不會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對此大家若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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