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CPA)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與對總體全部項目實施與樣本同樣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存在差異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樣本中包含的金額錯報或對設定控制的偏差,可能不能代表某類交易或賬戶余額總體中存在的錯報或控制偏差。抽樣風險與樣本量成反比。控制測試時的抽樣風險有信賴不足風險和信賴過度風險;實質性測試時的抽樣風險有誤受風險(又稱“β風險”)和誤拒風險(又稱“α風險”)。信賴過度風險和誤受風險影響審計工作的效果;信賴不足風險和誤拒風險影響審計工作的效率。
抽樣風險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在實施控制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推斷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其實際有效性的風險;或在實施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推斷某一重大錯報不存在而實際上存在的風險。此類風險影響審計的效果,并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二)在實施控制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推斷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其實際有效性的風險;或在實施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推斷某一重大錯報存在而實際上不存在的風險。此類風險影響審計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