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轉出的幾種情況
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有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這6種情況.
一、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發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或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依法沒收、銷毀、拆除情形,其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進行轉出.
二、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納稅人在產品、產成品發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或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依法沒收、銷毀、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進行轉出.
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三、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
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應當將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四、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五、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六、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
納稅人取得不動產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并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后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進項稅轉出的幾種情況是怎樣的.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人員,特別是單位主管增值稅的財務人員,需要十分清楚,進項稅額轉出這種情況在一般納稅人的稅務處理過程中是經常會出現的,具體的進項稅轉出的這種情況應如本文所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