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承諾期限自( )開始計算。
gxnh
于2024-01-24 08:19 發布 ??563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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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是5.6日開始算
2024-01-24 08:19:48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B,(1)選項A:受要約人依法撤回了承諾,該承諾并未生效;(2)選項B: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外,該承諾有效;(3)選項C: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為新要約;但是,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除外;(4)選項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2024-02-20 08:30:56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D,(1)選項AB:連帶共同保證是各保證人約定均對全部主債務承擔擔保義務或者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沒有約定所承擔保證份額的共同保證;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故銀行有權要求張某或李某承擔100萬元的保證責任。(2)選項B: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主體,只要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就應當承擔保證責任,故不具有代償能力并不影響李某的保證責任承擔。(3)選項CD:連帶共同保證中,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本題中,雖未與債權人約定份額,但保證人之間的約定仍舊有效,故張某有權向李某追償60萬元。
2024-01-24 08:29:49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B,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的,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本題中,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約定之日即2023年6月13日沒有提取標的物,根據該規定,應當自2023年6月13日起,對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承擔責任
2024-01-24 08:37:35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ABD,AB正確: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C錯誤,D正確:根據規定,善意取得需要滿足如下構成要件:①受讓人主觀上為善意;②以合理的價格受讓;③完成動產交付或不動產登記。本題中,受讓人沒有支付合理價款,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2024-01-24 0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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