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我們籌建期,去年11月成立,去年11,12月工資今年1月公戶轉個人發的,每人5千,2個月一共4.9萬,我去年11.12月時按計提的申報了個稅,等1月實際發了部分,有一人沒發,我2月沒在重復申報,因為1月一次性發2個月的,會產生不必要的個稅。去年稅務年報我做應付職工薪酬4.9萬,成立后去年一共這些,個稅去年11.12月申報了4.9萬,匯算清繳時職工薪酬那里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我都填49000,按全部發放無差額報的,但是實際1月發了39000,還有個人沒發,我1月發2月就沒有在申報,個稅里去年申報了49000,今年到6月至今申報了29000(今年1.2月工資,3月實際發放),會計上我正常做的,做應付職工薪酬了。問題一去年年報季度報應付職工薪酬我填了4.9萬,今年3月的財報應付職工薪酬我怎么填可以風險小問題二去年財報應付職工薪酬貸方49000,好不好今年紅沖掛到其他應付款,到1月發是做其他應付款減少39000,賬上還有1萬,紅沖會讓風險小點嗎?去年財報不改今年紅沖科目具體怎么做問題三針對二,工資實際就是今年公戶轉私戶每人1月發的,想今年調整成其他應付款,憑證怎么辦?
答: 你好,11.12的工資一月份發沒事,前提是你要之前計提了并且申報了,然后一次性發了也不多交稅
每月發工資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匯算清繳時咋做
答: 實際發了嗎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應付職工薪酬轉其他應付,匯算清繳是不是要做調整啊
答: 您好,就是其他人代付的是嗎,者是不需要調整的,因為你以后要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