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2024年匯算清繳交2023年的企業所得稅4279.21 問
你好,這個在納稅調整明細表扣除類其他里面填就好了。 答
公司24年暫估20萬成本,到25年5月31日都未取得發票 問
你好,你這個本身就是虛擬的,是不是? 答
之前的會計沒有計提23年房租,沒有支付,也沒有計提,2 問
企業會計準則必須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如果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或者是直接做到今年的管理費用。 答
匯算清繳的時候想把之前沒有一次性扣除的一次性 問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次年開始每年借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所得稅費用。 答
2024年制造業進項加計抵減5%的金額在24年12月退 問
2024年制造業進項加計抵減5%的金額在12月退回,應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二、加計抵減情況”的第3列“本期調減額”。同時按公式計算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第5列“本期實際抵減額”和第6列“期末余額”。 是否更正12月申報表視情況而定,若退回是因申報錯誤等,通常需更正 答

老師好,這種發票有沒有問題?因貨款產生的違約金或利息,是這樣開嗎?
答: 可以這樣開,對方認可就行
對方賠償的違約金和利息可以開票嗎?要怎么開票
答: 你好,您可看下下面的內容,看是屬于哪種情況 【案例資料】 某公司“營業外支出”科目列支因供貨方未履行經濟合同而收取的經濟合同違約金10000元,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公司財務人員認為該業務未取得發票,調增了應納稅所得額10000元。 【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稅務風險】 此筆業務企業財務人員因為未取得發票而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0元,造成多交企業所得稅。那么,此筆業務是否因為未取得發票而不能稅前扣除?某一行為(項目)是否應當開具發票的關鍵是界定該行為(項目)是否屬于經營業務,或者說是否屬于應稅行為。因未履行經濟合同支付的違約金不具有經營性質,不屬于經營業務,不屬于應稅行為,根據稅法規定,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因而付款方不需取得發票。 【具體實操處理注意事項】 需方因供方未履行經濟合同而收取違約金,顯然不屬于應稅行為,不準開具發票,供方也就不需要取得發票,憑借經濟合同、收據等證明材料即可稅前全額扣除。 違約金、賠償款等費用并非都不需要取得發票,在作為價外費用時必須取得發票才能列支。 何為價外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舉例說明: (1)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合同未履行,收到違約金的一方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發生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2)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不能按期交貨等(不包括質量問題)原因造成違約,購貨方收到的違約金,作為營業外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因為未實際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沒有價,也自然非價外費用,所以不涉及流轉稅問題,不需要取得發票。 (3)簽訂購銷合同的雙方,如銷售方因質量問題造成違約,則屬銷售折讓的范疇,銷售方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沖減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4)合同已履行,因購貨方違約而付給銷售方的違約金,則該違約金應屬于價外費用,要隨同價款一起計征流轉稅的。此時,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應出具發票。 (5)購貨方(付款方)收取違約金,無論對方在何時違約,都不需要開具發票,只需開具收據。開具發票的前提是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取得了經營收入,而購貨方收取違約金并不是經營收入,沒有價,何來價外費用,因此肯定不需要開具發票。 銷售方應當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必須以發票作為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無需出具發票的,購貨方就可以相關收據、合同等證明材料作為入賬憑證稅前扣除。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公司車貸還款產生的違約金和利息如何做賬?
答: 這個可以計入財務費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