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天線加工勞務的公司,銷項是天線加工勞務,進項可 問
您好,可以的,這個可以抵扣的 答
找郭老師,有問題要問 問
在的具體的什么問題? 答
老師,我上個月留抵的稅額是17.79元,本期認證的進項 問
你好,這樣是不正確的 答
你好,為什么做企業匯算清繳金額欄有嗯號,提示本年 問
你好,如果收入都是真實準確的,就沒有什么不妥的 答
老師,請教匯算清繳申報問題,謝謝! 問
您好,現在是哪里不會填了? 答

老師您好,請問在企業中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是董事會嗎?
答: 是的,主體是董事會。
董事要對公司負什么責任的?
答: 公司董事需要承擔的責任 2010-11-25法律快車|作者:未知 648人看過 公司董事需要承擔的責任 在新的《公司法》里,以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賠償責任和可以被提起訴訟的條款大為增加。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些民事責任條款大大增加了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風險”。 不過,董事責任險只對行使正常職權時所造成的責任進行賠償,不包括對違反法律法規等非職權行為造成的責任。一旦企業高管的行為被裁定觸犯了相關法律,保單將失去保障效用。但在實際中,上述兩種責任經常混合在一起,保險公司應當很好地明確兩種責任的界限,并將不同責任所造成的賠償金額區分開來。 常見的董事責任險一般有下列除外責任:由被保險人或以被保險人名義提出的索賠;內幕交易行為;對政府、客戶、債權人,債務人等利益關系人的賄賂行為;保證或對外擔保;罰款或懲罰性賠償;欺詐、犯罪、惡意或故意行為;被保險個人在保單生效日之前已經知悉的索賠或過錯行為;保單列明的主要股東(一般為持股5%以上)向被保險人提出的任何索賠;針對被保險公司提出的索賠。 在發達的保險市場,董事責任險是一個非常暢銷的險種,例如美國有超過95%的上市公司為高管人員投保了董事責任保險,在我國香港這一比率也達到了70%。今天的公司高管們責任重大,其頭頂既有耀眼奪目的企業家光環,也有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風險的存在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土壤,董事責任保險順理成章在中國出現。 在老《公司法》規定下,公司董事需要承擔的責任僅限于對公司,而對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如股東、債權人造成損失的,董事是否承擔責任在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中未作規定。同時,董事責任也僅有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當股東和債權人因此遭受損失時,并無權請求董事賠償。 同時,股權分置改革促進了公司獨立人格的形成,使得公司為高管購買董事責任險成為一種吸引人才的有效手段。在我國上市公司國有股“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下,絕大多數董事和高級管理者都是既定行政任命的產物,而非經理人市場優勝劣汰的和投資者理性選擇的結果。公司高管對其職位有很強的依附性,較少需要上市公司對其作出特別挽留和吸引的努力。而股權分置改革正在消解這種規則,削弱行政力量對高管職位的控制。上市公司基于自身發展前途的考慮,愿意為其高級管理者提供責任保險,以便增強本公司的吸引力,在人才爭奪戰中勝出。 對于這些例外,保險公司都要能夠進行詳細的說明。在中國現實情況下,把權利義務的模糊不清帶入糾紛甚至是訴訟,是不明智的選擇。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有限責任公司對每年召開董事會得次數有限定嗎
答: 你好,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每年召開次數無規定


小川老師 解答
2022-01-0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