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去年暫估了31萬費用 到現在只收到3萬福 問
先更正上年的報表,然后再做匯算,不是直接在報表里邊調整 答
老師您好!請教一下您,公司在京東買了一臺熱水器,開 問
你好,你可以入賬,但是不能稅前扣除。 答
老師,請問下,2024年1-6月份是讓代理記賬做的報表,7- 問
同學你好,報表肯定可以用的, 你的問題是否是,用這些報表申報企稅 ? 最后一句寫的 做賬。不太明白你的意思。麻煩再描述一下吧 答
老師好,2017年注冊小規模納稅人,注冊資金100萬,營業 問
您好,可以的,可以注銷公司的 答
老師,請問往來科目是負數要調整嗎? 問
往來科目是負數,要重分類 答

他這個混合銷售行為和稅兼營行為,他們分別指的是什么?
答: 混合銷售和兼營區別:混合銷售的本質是一項納稅行為;而兼營行為的本質是多項應稅行為。混合銷售稅務處理原則是按企業的主營項目的性質劃分增值稅稅目;而兼營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應稅行為的銷售額,從而計算相應的增值稅應繳稅額。
那個銷售行為該怎么去理解呢?
答: 您好,銷售是人類一種主動的、有目的的行為,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獲取自己想要的或追求的“東西”——不管是什么“東西”,其根本方法就是通過提供別人認可的“東西”——不管是什么“東西”——來達到這一目的。銷售行為就是人們通過提供別人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來達到自己目的的行為,所以銷售行為是有目的甚至是有計劃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和聯系
答: 一、混合銷售行為 (1)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2)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 (3)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 綜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銷售行為時應注意三個“一”。 ①同一項銷售行為中既包括銷售貨物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強調同一項銷售行為; ②銷售貨物和提供非應稅勞務的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③混合銷售只征收一種稅,即或征增值稅或征營業稅。 【例】A公司生產銷售鋁合金門窗。2005年5月銷售給B公司鋁合金門窗取得不含稅收入10000元,同時負責為其安裝,取得不含稅勞務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銷售鋁合金門窗和安裝業務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兩項業務的款項只向B公司一家單位收取;A公司屬于從事貨物生產的企業,因此對此項行為只征收一種稅,即增值稅。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此行為符合三個“一”的條件,因此,該行為屬混合銷售行為,而不是兼營行為。 二、兼營非應稅勞務 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


燎原火 追問
2021-05-07 18:44
文老師 解答
2021-05-07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