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公司只在自然電子稅務局申報工資,一直 问
您好,在匯算清繳前交了支付了就可以了 答
老師,做工資表是不是不能隨便增加人員,必須是有社 问
你好,一般是這樣了。但是你沒有買社保也能報,只是以后有補社保的風險。 答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5月匯算清繳時交的企業所得稅做 问
是的,就是那樣做就行 答
老師,我們公司是連鎖藥店,我們企業所得稅是合并總 问
這些加盟老板在法律形式上是與總部存在關聯的經營者,在這種模式下,他們屬于 特許經營加盟商 。從經營實質看,加盟老板雖使用連鎖公司招牌、執照形式上為分店,但獨立享有加盟店經營所得,對加盟店有自主經營決策權 ;從稅務角度,企業所得稅合并到總部申報,意味著他們自身不獨立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而是納入總部統一核算 答
待支付的房租以及水電費,用應付賬款 還是 其他應 问
和你主營不相關的,建議用其他應付款 答

他這個混合銷售行為和稅兼營行為,他們分別指的是什么?
答: 混合銷售和兼營區別:混合銷售的本質是一項納稅行為;而兼營行為的本質是多項應稅行為。混合銷售稅務處理原則是按企業的主營項目的性質劃分增值稅稅目;而兼營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應稅行為的銷售額,從而計算相應的增值稅應繳稅額。
那個銷售行為該怎么去理解呢?
答: 您好,銷售是人類一種主動的、有目的的行為,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獲取自己想要的或追求的“東西”——不管是什么“東西”,其根本方法就是通過提供別人認可的“東西”——不管是什么“東西”——來達到這一目的。銷售行為就是人們通過提供別人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來達到自己目的的行為,所以銷售行為是有目的甚至是有計劃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的區別和聯系
答: 一、混合銷售行為 (1)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2)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征收增值稅。 (3)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 綜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銷售行為時應注意三個“一”。 ①同一項銷售行為中既包括銷售貨物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強調同一項銷售行為; ②銷售貨物和提供非應稅勞務的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③混合銷售只征收一種稅,即或征增值稅或征營業稅。 【例】A公司生產銷售鋁合金門窗。2005年5月銷售給B公司鋁合金門窗取得不含稅收入10000元,同時負責為其安裝,取得不含稅勞務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銷售鋁合金門窗和安裝業務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兩項業務的款項只向B公司一家單位收取;A公司屬于從事貨物生產的企業,因此對此項行為只征收一種稅,即增值稅。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此行為符合三個“一”的條件,因此,該行為屬混合銷售行為,而不是兼營行為。 二、兼營非應稅勞務 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