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問下,因為籌建期不能確認為虧損年度。假如公司2010-2013年為籌建期,2014年正式經營,假如2010-2013年,每年各發生開辦費50萬,那么它形成的虧損怎么處理?
答: 10-13年發生的費用全入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里,等14年有收入一次性結轉到管理費用-開辦費里,這樣14年有利潤的話就可以彌補虧損。
公司2010年成立,2010虧損500萬,2011年虧損100萬,2012年虧損50萬,2013年盈利120萬,2014年盈利150萬,2015年虧損50萬,2016年盈利120萬,2017年盈利530,則2017年可彌補以前年度多少金額??
答: 您好,學員,2017年可彌補2012的30萬和2015年的50萬即2017年可彌補以前年度80萬。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籌建期不確認為虧損年度,那如果我已經正常經營了,但沒有收入,還是虧損的,稅務如何判斷我是不是還在籌建期呢?
答: 您好,一般情況下,下半年注冊的企業,可以申請不確定為虧損年度的。以到稅務局備案的審批為準。


啊潔 追問
2016-10-24 16:08
吳月柳 解答
2016-10-24 14:57
吳月柳 解答
2016-10-24 15:33
吳月柳 解答
2016-10-24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