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籌辦費假如有10萬元,會計處理我一次性全額計入管理費用,籌辦期間為2017全年,依據稅法規定,2017年不是損益年度,2017年虧損10萬元,這個10萬元不能在以后經營年度作為經營虧損彌補不?但稅法規定籌辦期間招待費可按60%列支,又是什么意思?
答: 你這個沒有收入,招待費全額調增
老師,那天問的籌建期年度不計算虧損,我還沒完全理解,請問一下以下情況的處理:1.2015年新辦企業,全年都是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全部計入管理費用——開辦期,共計45萬元,則2015年為虧損45萬,那如果2016年50萬,2016年做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2016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那如果2016年是虧損10萬,2017年虧損20萬,2018年盈利80萬,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時候,允許扣除多少萬?是不是意思2015年的-45萬不允許扣除。只能扣除2016年和2017的虧損
答: 一般籌建期把計入期間費用的日常支出先通過待攤費用科目核算,在結束籌建期的時候攤銷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 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老師,開辦費不得記入當期損益,但可以當年一次性扣除,這句話怎么理解呢?
答: 他這里說的是,因為你第一年你肯定會存在虧損。 虧損彌補的話,在稅法口徑有一個五年的期限,這里指的是他不能放到這個五年的期限里面,而不是說你做賬的時候不能放到管理費用。


雷云 追問
2018-10-25 11:35
宋生老師 解答
2018-10-25 11:45
雷云 追問
2018-10-25 12:04
宋生老師 解答
2018-10-25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