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如何理解“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并不必然導致從法律行為效力的喪失”?就是遇到1個題,說是如果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則保證合同效力必然喪失這句話是錯的。理解不了了?求教,謝謝
答: 你好,對于主法律行為履行存在瑕疵的,或者因某種原因實際上不能履行,則從法律行為效力不喪失。例如:為企業的借款提出擔保,但借款企業之后破產,則擔保人應當承擔還款責任。
借款合同屬于要式還是非要式法律行為?為什么?
答: 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的區別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合同的形式要求會影響合同的生效。遺贈扶養協議等就屬于要式合同,民間借款合同就屬于非要式合同。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實中事實行為的是( )。A.訴訟時效的經過B.訂立遺囑C.侵權行為D.簽訂合同
答: 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事實中事實行為的是( )。 C.侵權行為


菲吾莫屬 追問
2020-03-27 22:05
紫藤老師 解答
2020-03-27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