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麻煩把法律事實,法律行為,法律事件等這幾個關系幫我捋一下。
答: 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法律事實的一個主要特征,它必須符合法律規范邏輯結構中假定的情況。只有當這種假定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人們才有可能依據法律規范使法律關系得以產生、變更和消滅。如結婚產生夫妻間權利和義務關系,結婚即為法律事實;死亡引起婚姻法律關系的消亡、繼承法律關系的產生,死亡。
畫紅圈的那個法律行為的反向用法 是啥意思
答: 你好,沒有什么特殊含義,只是換一個角度 法律行為的反向問法,例:訂立遺囑是合法行為、積極行為、意思表示行為、單方行為、要式行為、自主行為。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一直不太理解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一個是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素,一個不是,但是不理解這個意思表示具體指什么,可以舉例說明嗎?
答: 你好,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發生一定司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比如簽定合同、就是要跟人家說我要買你的東西,或者贈予,也是說我要贈送什么東西,都是一個意思表述,而事實行為則是單純的一個行為,不用跟被人表達意思,比如撿了個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