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題目:2018年3月12日,吳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領取工資2000元,直至2019年2月12日甲公司方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應依法向吳某支付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工資為(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 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即2018年3月12日-2019年2月11日,共計10個月;這不是11月了?請問下這個 日期不是應該是4.13-2019.2.11日嗎?
答: 你說的是對的,題打印錯了
題目:2018年3月12日,吳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領取工資2000元,直至2019年2月12日甲公司方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應依法向吳某支付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工資為(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 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即2018年3月12日-2019年2月11日,共計10個月;這不是11月了?請問下這個 日期不是應該是4.13-2019.2.11日嗎?
答: 你好,是4.13-2.12,可能是解析錯誤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請問一下,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資。 這句話是不是說,如果是在要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至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3年的話,那用人單位就要從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起分36個月付2倍的工資給勞動者了,是這樣理解嗎?
答: 對的同學,你這樣理解是正確的

